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簡稱廣東局)是國家質檢總局設在廣東省的正廳級直屬機構,下設技術中心、保健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等事業(yè)單位;在廣州、黃埔、天河、廣州機場、汕頭、湛江、增城、花都、從化、番禺、江門、新會、開平、陽江、佛山、高明、惠州、大亞灣、河源、中山、東莞、肇慶、潮州、饒平、茂名、韶關、清遠、揭陽、汕尾、梅州、南海、順德、云浮、南沙設有34個分支局,均下設事業(yè)單位?,F(xiàn)共有5000多名檢驗檢疫人員,擁有多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和一大批區(qū)域性重點實驗室。
檢驗檢疫事業(yè)單位主要承擔實驗室檢驗檢疫技術工作、研究咨詢及檢疫風險分析、傳染病監(jiān)測、健康體檢、國際旅行預防接種、技術開發(fā)服務、機關后勤服務等職能。為適應出入境檢驗檢疫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3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3年廣東局共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43名,具體崗位名稱和資格條件等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學?;颥F(xiàn)(原)單位表現(xiàn)優(yōu)秀;
(二)具有崗位要求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3周歲以下(1979年11月1日至1995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
(六)符合報考單位所在地戶口遷入條件,具體要求可查詢當?shù)厝耸虏块T或公安部門有關公告或網站;
(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國家機關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職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凡與廣東局各分支局或廣東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崗位。
三、招聘辦法
本次事業(yè)單位招聘主要面向具有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才,將根據專業(yè)特點,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進行招考。
(一)公開報名
1. 招聘信息發(fā)布時間:2013年11月5日。
2. 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考生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或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exam.com.cn),按網上提示進行報名、填寫個人信息、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下載準考證等。每位考生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條件的職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時間:11月19日9:00至11月21日17:00。
4.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5.招考職位要求具備本科、研究生學歷的,應同時具備相應的學位和外語水平。
6.應屆畢業(yè)生應以應屆學歷學位報考;其他報考人員,應以已取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報考。
(二)報名審核
廣東局將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者才可參加筆試。審核時間為2013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7:00。
(三)繳費
參加考試的考生繳費標準為45元/人,由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支付;繳費時間:2013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5日上午8:00。因應聘者個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報考成功的考生可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2013年11月28日9:00至11月30日筆試開考后半小時內。
(四)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
筆試時間:2013年11月30日9:00——10:30。
筆試考場設在廣州市,具體地址及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綜合知識測試。
筆試成績在廣東局網站或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考試信息網公布,公布時間:12月3日。
(五)確定面試名單
各職位按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依筆試成績由高至低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后,考生可登陸廣東局網站或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考試信息網查詢面試公告。
(六)面試資格復核
1.復核時間:2013年12月4日至12月5日,每天14:30-17:00,具體安排見面試公告。
2.報考人員須提交所有報名材料、大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張( 1張貼報名登記表,1張貼體檢表 ) 。報名材料包括:報名登記表,準考證、學歷學位證、身份證、學生證、職稱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還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3.社會在職的考生應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確有困難的,經廣東局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4.沒有按時進行資格復核或資格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每位考生應對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及聘用資格。
(七)面試
報考人員可登錄廣東局網站或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考試信息網查詢面試公告。面試時間:2013年12月5日至6日,共2天。由廣東局統(tǒng)一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地點:廣東局大樓。
面試結束后,各崗位按擬聘人數(shù)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者,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A×40%)+(B×60%),其中A為筆試成績,B為面試成績。
(八)體檢和考察
1. 體檢
由廣東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對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廣東局支付。對于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在該職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綜合成績由高至低進行增補。
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 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由廣東局統(tǒng)一安排考察??疾熘?,對學歷學位有疑問的,考生必須提供由各省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對假學歷學位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并通報其所在單位。經考察不宜聘用的人員,不予聘用。
四、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廣東局網站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考試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網上公示無異議的,辦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被聘用者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并寫出在報考職位所在單位(分支局或廣東局直屬單位)連續(xù)工作5年的保證,如在5年內因個人原因提出工作調動的,一律按辭退處理。對不能按時報到或弄虛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咨詢和監(jiān)督
廣東局人事部門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實施。
咨詢電話:020-38291737。
廣東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20-38290053。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號,郵編:510623。
網址:http://www.gdciq.gov.cn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筆試結束后,請考生及時登錄廣東局網站或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考試信息網查閱筆試成績和面試公告,入圍面試的考生請及時做好面試準備;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試題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zhí)岣呔?,切勿上當受騙。
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 ||||||||
序號 | 用人單位 | 職位名稱 | 職位簡介 | 招考人數(shù) | 專業(yè) | 學歷要求 | 學位要求 | 備注 |
1 | 保健中心 | 臨床醫(yī)生 | 臨床檢查、診斷 | 1 | 臨床醫(yī)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2 | 信息中心 | 軟件開發(fā)工程師 | 軟件開發(fā) | 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3 | 機關服務中心 | 機關服務中心職員 | 后勤保障 | 1 | 物業(yè)管理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4 | 機關服務中心 | 機關服務中心職員 | 衛(wèi)生除害處理 | 1 | 衛(wèi)生檢疫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5 | 廣東檢驗檢疫協(xié)會 | 綜合部職員 | 財務會計 | 2 | 會計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6 | 黃埔局 | 國家酒類檢測重點實驗室檢驗員 | 食品檢驗 | 1 | 食品科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7 | 黃埔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職員 | 簽證、審單 | 1 | 英語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8 | 天河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醫(yī)師 | 健康檢查 | 1 | 臨床醫(yī)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9 | 廣州機場局 | 綜合實驗室檢驗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水生動物學、生物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10 | 廣州機場局 | 綜合實驗室檢驗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食品科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11 | 廣州機場局 | 綜合實驗室檢驗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臨床醫(yī)學、醫(yī)學檢驗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12 | 廣州機場局 | 綜合實驗室檢驗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植物保護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13 | 廣州機場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職員 | 綜合管理 | 1 | 新聞傳播學、漢語言文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14 | 汕頭局 | 保健中心醫(yī)師 | 超聲波檢查 | 1 | 臨床醫(yī)學、醫(yī)學影像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15 | 汕頭局 | 技術中心檢驗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動物醫(yī)學、獸醫(yī)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16 | 汕頭局 | 技術中心檢驗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生物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僅限本科) | 學士 | |
17 | 湛江局 | 技術中心檢驗員 | 動物檢驗檢疫 | 1 | 水生動物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18 | 湛江局 | 保健中心醫(yī)師 | 健康檢查 | 1 | 醫(yī)學影像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19 | 湛江局 | 服務中心職員 | 檢疫處理 | 1 | 預防醫(yī)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僅限本科) | 學士 | |
20 | 花都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職員 | 簽證、審單及業(yè)務管理 | 1 | 國際經濟與貿易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21 | 從化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檢驗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食品科學與工程、化學、應用化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僅限本科) | 學士 | |
22 | 新會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檢驗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技術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僅限本科) | 學士 | |
23 | 開平局 | 保健中心醫(yī)師 | 實驗室檢驗 | 1 | 衛(wèi)生檢驗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24 | 陽江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檢驗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制藥工程、藥學、預防醫(yī)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25 | 陽江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職員 | 財務管理 | 1 | 財務管理、會計學、會計電算化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僅限本科) | 學士 | |
26 | 高明局 | 檢測中心檢驗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植物保護、植物病理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27 | 高明局 | 保健中心醫(yī)師 | 健康檢查 | 1 | 臨床醫(yī)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28 | 大亞灣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職員 | 財務會計 | 1 | 會計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僅限本科) | 學士 | |
29 | 中山局 | 技術中心職員 | 業(yè)務開拓 | 1 | 電子商務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30 | 饒平局 | 衛(wèi)生檢疫實驗室檢驗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醫(yī)學檢驗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僅限本科) | 學士 | |
31 | 饒平局 | 食品實驗室檢驗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食品科學、分析化學、應用化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僅限本科) | 學士 | |
32 | 茂名局 | 保健中心醫(yī)師 | 臨床檢查、診斷 | 1 | 臨床醫(yī)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33 | 韶關局 | 實驗室檢驗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工程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34 | 汕尾局 | 保健中心醫(yī)師 | 健康檢查 | 1 | 臨床醫(yī)學、醫(yī)學檢驗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僅限本科) | 學士 | |
35 | 汕尾局 | 實驗室檢驗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食品質量與安全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僅限本科) | 學士 | |
36 | 云浮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檢驗員 | 植物檢疫 | 1 | 植物保護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37 | 云浮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檢驗員 | 放射性物質檢測 | 1 | 電子信息工程、放射性物質檢測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38 | 云浮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職員 | 財務會計 | 1 | 會計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僅限本科) | 學士 | |
39 | 南沙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職員 | 財務會計 | 1 | 會計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僅限本科) | 學士 | |
40 | 南沙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職員 | 簽證、審單 | 1 | 國際經濟與貿易、英語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僅限本科) | 學士 | |
41 | 南沙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職員 | 實驗室檢驗 | 1 | 微生物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或研究生(碩士) | 學士或碩士 | |
42 | 南沙局 |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職員 | 檢疫處理 | 1 | 預防醫(yī)學及相關專業(yè) | 本科(僅限本科) | 學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