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我中心是一家隸屬211院校、專業(yè)從事公務招考應試技巧研究的公辦培訓中心,培訓了眾多公考試狀元。國家公務員考試涉及國稅、海關、出入境等很多部門,而這些部門的面試試題又不相同,為了使大家面試備考更有專對性。我們南方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特地為大家收集整理了國考常見職位的崗位概述并附有相應的面試真題。“知己知彼百戰(zhàn)不殆”,相信通過閱讀下面材料肯定對你本次面試有所幫助!
一、簡介
國稅又稱中央稅,由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征收,是中央政府收入的固定來源,歸中央所有。國家稅務總局為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
在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過程中,稅收承擔著組織財政收入、調控經(jīng)濟、調節(jié)社會分配的職能。目前,我國每年財政收入的90%以上來自稅收,其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
國稅系統(tǒng)主要負責征收和管理的項目有:增值稅,消費稅,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yè)稅、所得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央企業(yè)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所屬企、事業(yè)單位組成的聯(lián)營企業(yè)、股份制企業(yè)的所得稅,2002年1月1日以后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開業(yè))登記企業(yè)的企業(yè)所得稅,地方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yè)所得稅,海洋石油企業(yè)所得稅、資源稅,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對證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稅,車輛購置稅,出口產(chǎn)品退稅,中央稅的滯補罰收入,按中央稅、共享稅附征的教育費附加(屬于鐵道、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繳納的入中央庫,其他入地方庫)。
二、國稅與地稅的區(qū)別中國分稅制改革、國稅地稅機構分設快20年了,國稅地稅合并傳言不斷說明人們至今仍然沒有搞清楚國稅地稅分設的原因及其必要性,說明財稅理論基礎知識宣傳不夠到位。筆者認為,無論從理論上看,還是從中國經(jīng)濟體制改革的方向看,不僅國稅地稅不存在合并的可能,而且隨著稅制改革的深化,地稅部門業(yè)務會更加繁忙,兩套機構分設會更為徹底。從中國經(jīng)濟體制市場化趨向改革大的背景看,分稅制改革是中國經(jīng)濟體制市場化取向改革的前提和基礎。毫不夸張地說,沒有分稅制改革,經(jīng)濟體制市場化取向改革就是一句空話。而分稅制改革的核心是,在劃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權的基礎上,劃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財權。通俗地說,按照市場經(jīng)濟體制改革的要求,在確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該管的事之后,各自去“找錢”完成這些事,各自設立自己的征稅機構按稅法征稅獲取收入去完成各自的事,這就是國稅地稅機構分設的根本原因。國稅地稅機構分設是分稅制內在的構件,必不可少。在計劃經(jīng)濟體制條件下,政府要做的事統(tǒng)一由中央政府指揮和分配,財權自然統(tǒng)一由中央政府安排和配置,征稅的事統(tǒng)一由一套直屬中央政府的稅務機構來管。如果國稅地稅機構現(xiàn)在又合并,那么就變成要么中央政府承擔了本應由地方政府負擔的征稅成本,要么地方政府承擔了本應由中央政府承擔的征稅成本,而且背離了分稅制改革的方向,背離了市場化經(jīng)濟體制改革的方向。因此,國稅地方機構合并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中國經(jīng)濟體制改革倒退,中國分稅制改革倒退,重新回到計劃經(jīng)濟體制,重新回到集中型的財稅體制。從國際經(jīng)驗看,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的國家,絕大多數(shù)都設立國稅地稅兩套稅務機構,尤其是在大國模型中,無一例外地都分設國稅地稅機構。美國、日本、英國等發(fā)達國家都分設了國稅地稅機構,許多發(fā)展中國家也都是分設國稅地稅機構的。盡管世界上實行分稅制的各國都有各自的具體國情,但在分設國稅地稅機構這件事卻是驚人的一致。而且,從歷史上看,沒有一個實行分稅制的國家分設國稅地稅機構后又合并兩套稅務機構的。更為有趣的是,國外在財稅改革方面的“傳言”集中在稅制改革方面,沒有見到過“傳言”國稅地稅機構合并的現(xiàn)象。作為同樣實行分稅制的國家,中國國稅地稅機構并不是獨創(chuàng),而是借鑒國際經(jīng)驗,中國分稅制模式更多的是參考了德國分稅制模式。國內曾有一種觀點,將國稅地稅機構合并且統(tǒng)一納入地方政府管理的框架中。這種觀點不僅忽略基本市場經(jīng)濟發(fā)展規(guī)律,而且忽略了基本政治規(guī)律。稅權的掌握、稅務機構管理權的隸屬是一個國家權力完整的象征,是中央政府政權穩(wěn)固的前提所在。古今中外經(jīng)驗表明,任何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都不會放棄稅權、不會放棄對稅務機構的管理。即便是像美國這種聯(lián)邦制的國家,其中央政府仍牢牢地掌握著對“國稅”機構的管理。中國正在推動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由于營業(yè)稅是地稅部門征管的重要稅種,有觀點認為隨著稅制改革的深入,地稅部門業(yè)務會大幅萎縮,地稅部門無獨立存在的必要。這種觀點沒有認清中國稅制改革的方向。隨著稅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地稅部門業(yè)務不僅不會縮小,而且會有所擴大,地稅部門的作用會更加突出。因為,中國未來分稅制改革的方向是,中央與地方事權與財權更加匹配,地方支配的財政收入會有所增加。隨著房產(chǎn)稅改革的深入,房產(chǎn)稅征管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未來地方稅務部門稅收征管的主要任務是進行房產(chǎn)稅征管。如果中國將來實行遺產(chǎn)稅制度的話,地方稅務的任務會更加繁重。
三、凡參加統(tǒng)考的地方國稅局均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題目設置上有一般結構化面試問題,也有相對比較特殊的微材料題與漫畫題。
題量相對較為穩(wěn)定,均為每天一套題,每套4道題目??荚囘^程中,一般為考官讀題,場內沒有題本,但微材料題與漫畫題會放置題本。
場內提供紙和筆,聽題,思考和作答時間實行包干制,共計20分鐘,一般剩余5分鐘時會有提醒,提醒方式為舉牌或語音。
四、真題解析
1.為了對青少年進行稅法知識宣傳,你市稅務局與教育局擬聯(lián)合建設一個稅法知識教育基地,領導讓你起草一份建設方案,你會怎么做?
接到任務,我會充分考慮青少年的特點,有針對性地擬定教育基地的建設方案。
第一,明確此次稅法知識教育培訓基地建設的目標。向青少年宣傳稅法知識,讓青少年真正接觸和了解稅收,從小培養(yǎng)知稅、懂法、協(xié)稅、維稅的熱情,樹立依法納稅、誠信納稅的觀念。
第二,教育基地位置的選擇。由于青少年是此次活動的主要宣傳對象,所以我們會將地址選在學校。對市里各所學校進行實地考察,在綜合考慮交通、學校硬件設施等條件下,挑選一個具有代表性、條件允許的學校開展基地建設。
第三,工作小組的組建。預計此項工作的參與人數(shù),組織稅務局和教育局的相關的工作人員,制定每個人員的工作職責、明確分工。
第四,制定稅法教育基地建設的具體內容:
搭建圖書角,采購學生們能夠看得懂、比較淺顯的有關稅收方面的圖書,并定期開展讀后感想交流會,為學生們解答疑惑,讓學生們了解稅收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以及國家的稅收是從哪里來的,又用到哪里去了等等;
設置稅法知識走廊,主要以一些基本的稅法為主線,旨在讓學生們了解稅法知識;再次,建設稅法知識文化墻,通過稅宣故事、稅宣漫畫、播放稅法知識宣傳片,讓學生們能夠對稅法知識有初步認識,讓他們知道在日常生活中稅收帶來的便利。
開展稅法知識講座。通過稅務部門工作人員寓教于樂的講解與日常生活有關的稅法知識,中間穿插互動交流環(huán)節(jié),讓學生們明白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稅收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稅收就在我們身邊。從小培養(yǎng)青少年納稅的意識。
開展稅法知識競賽。通過競賽的形式,讓學生們對稅法有更深入的認識和理解。
第五,做好資金預算,撰寫成一份初步方案,呈交領導審閱。
2.小張是辦公室的一名文秘,新來的局長對小張撰寫的材料不滿意,辦公室主任也批評小張。小張感覺很委屈,因為每次任務都是主任轉達的,自己也是按照主任要求撰寫的。假如你是小張,你會怎么辦?領導批評了我,雖然在當時會很沮喪、很委屈,但冷靜下來再思考,領導對我的批評并不是壞事,領導愿意批評我,也是希望我能夠吸取教訓,迅速成長起來。因此我會迅速調整好心態(tài),努力找尋解決辦法。
首先,在理智平和的心態(tài)下認真分析自己可能存在的問題,一是可能僅僅是自己以為地按照領導要求撰寫材料,其實根本并未真正領悟領導的思想;二是可能由于在撰寫過程中缺乏與領導的溝通,從而導致材料中的一些思路與方向可能與領導的思路有所偏差,同時還缺乏將最終材料交由領導審閱的意識,導致將未定稿的材料交予了上級領導;三是可能我撰寫材料的能力還不成熟,未能達到領導們的高要求。
其次,在認真分析自身不足的基礎上,按照領導的要求修改材料,并將修改后的材料及時匯報給領導審閱。虛心聽取領導的建議,保證今后努力提升寫作能力,迎頭趕上。
最后,在今后工作中,在撰寫過程中多與領導溝通,多聽取他們的意見,在最后定稿后及時交由領導審閱。在工作之余,養(yǎng)成多讀書,多寫作的習慣,不斷鍛煉自己的寫作能力,也可以向單位的資深撰稿人學習他們好的寫作經(jīng)驗,爭取通過自己的努力改變領導們對我的不滿。